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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已对**高新区海鑫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机关反映。
****机关联系电话:028-****2297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范磊/158****2892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20日
附件1:**高新区海鑫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高新区海鑫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高新区海鑫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下载地址:https://pan.**.com/s/12-4uZebl8_2jC-c0lCQlCApwd=zguk
提取码:zg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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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