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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85061D | 建设单位法人:王磊 |
| 刘新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漷县南四街 1 号院 |
| 氢能前沿科技产业发展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漷县南四街 1 号院 |
| 经度:116.77392 纬度: 39.765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0 |
| 通环审〔2022〕00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920 |
| 10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8506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诚****公司 |
| ****0111MAD4HXBF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4MA01G2X354 | 竣工时间:2024-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3886 |
| 项目位于**市**区漷县南 四街1号院,建筑面积23500m2, 占地面积23500m2(最终规模以 规自部门核定意见为准)。本项 目包括III型瓶、IV型瓶及供氢系 统产业化、****实验室 建设、关键零部件研发中试线建 设(氢阀门)三部分内容,总投 资409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漷县南四 街1号院,建筑面积23500m2,占地 面积23500m2。本项目包括III型瓶、 IV型瓶及供氢系统产业化、氢能储 ****实验室建设、关键零部件研 发中试线建设(氢阀门)三部分内 容,总投资40920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Ⅲ型瓶、Ⅳ型瓶及供氢系统产业化(Ⅲ型复合气 瓶年生产 28000 支、Ⅳ型复合气瓶年生产 40000 支、供氢系统年生产 3500 套); ****实验室建设(塑粉年检测 200kg、内胆年检测 400 个、铝板年检测 300 张、橡胶圈年检测 1000 个、复合气瓶年检测 1000 支、供氢系统年检测 20 套);关键零部件研发中试线建设(氢阀门)年生产 5000 套。 | 实际建设情况:Ⅲ型瓶、Ⅳ型瓶及供氢系统产业化(Ⅲ型复合气 瓶年生产 28000 支、Ⅳ型复合气瓶年生产 40000 支、供氢系统年生产 3500 套); ****实验室建设(塑粉年检测 200kg、内胆年检测 400 个、铝板年检测 300 张、橡胶圈年检测 1000 个、复合气瓶年检测 1000 支、供氢系统年检测 20 套);关键零部件研发中试线建设(氢阀门)年生产 5000 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Ⅲ型复合气瓶:铝板检验—铝板皂化烘干—拉伸—瓶坯清洗 —退火—瓶坯皂化—成型拉伸—瓶坯清洗—退火—强旋—齐口—清洗烘干—瓶 体修磨—收口—固熔处理—时效处理—探伤—瓶口加工—清洗、蒸汽烘干—刷漆 —缠绕—固化—水压试验—清洗烘干—气密试验—成品检验—包装入库;Ⅳ型复 合气瓶:阀座准备—阀座预热—滚塑成型—内胆粗加工—内胆退火—内胆检测— 内胆缠绕准备—自动配胶—纤维缠绕—预固化—固化—泄压—瓶口精加工—安 装阀座适配器—气瓶检测—水压试验—清扫吹干—瓶肩保护及阀门安装—气密 试验—泄压—成品检验—氮气置换—打标—成品包装;供氢系统:原材料检验— 管材下料—管路坡口去毛刺—管路超声清洗—管路弯管加工—瓶组组装、焊接— 管路气密试验—检验—成品打包入库;氢阀门:原材料粗加工—热处理—性能检 验—阀体精加工—清洗除尘—阳极氧化—清洗—阀体检验—清洗烘干—装配— 装配检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产品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Ⅲ型复合气瓶:铝板检验—铝板皂化烘干—拉伸—瓶坯清洗 —退火—瓶坯皂化—成型拉伸—瓶坯清洗—退火—强旋—齐口—清洗烘干—瓶 体修磨—收口—固熔处理—时效处理—探伤—瓶口加工—清洗、蒸汽烘干—刷漆 —缠绕—固化—水压试验—清洗烘干—气密试验—成品检验—包装入库;Ⅳ型复 合气瓶:阀座准备—阀座预热—滚塑成型—内胆粗加工—内胆退火—内胆检测— 内胆缠绕准备—自动配胶—纤维缠绕—预固化—固化—泄压—瓶口精加工—安 装阀座适配器—气瓶检测—水压试验—清扫吹干—瓶肩保护及阀门安装—气密 试验—泄压—成品检验—氮气置换—打标—成品包装;供氢系统:原材料检验— 管材下料—管路坡口去毛刺—管路超声清洗—管路弯管加工—瓶组组装、焊接— 管路气密试验—检验—成品打包入库;氢阀门:原材料粗加工—热处理—性能检 验—阀体精加工—清洗除尘—阳极氧化—清洗—阀体检验—清洗烘干—装配— 装配检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产品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标准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要求;刷漆工序废气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限值要求。项目生****处理站治理后达标排放,标准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运营期必须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运营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包括固溶炉用水、清洗废水、水压试验用水、探伤废水、纯水制备尾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固溶炉废水依****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设备尾水、试验废水、探伤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一起经厂区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心污水处理厂。III型复合气瓶:本项目退火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收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瓶体修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固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时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刷漆过程在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缠绕过程在两个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由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预固化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 IV型复合气瓶:本项目1#生产线阀座准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厨全部收集,滚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瓶口打孔时采用集气罩收集,内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检测工作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均进入一套干式酸雾吸收器+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2#生产线阀座准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厨全部收集,滚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瓶口打孔时采用集气罩收集,内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检测工作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均进入一套干式酸雾吸收器+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喷砂设备为密闭设备,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滚塑机供热用低氮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预固化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固化工序中刷酚醛树脂在密闭的涂层固化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一套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胶辊清洗工序、自动配胶工序、纤维缠绕工序在两个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内胆退火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 实验室性能指标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北侧设置了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做防渗,门口贴标示。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妥善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省****中心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09 | 0 | 0 | 0 | 0 | |
| 0 | 0 | 0.1314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3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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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2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85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4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02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本项目废水包括固溶炉用水、清洗废水、水压试验用水、探伤废水、纯水制 备尾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固溶炉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内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与纯水设备尾水、试验废水、探伤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 后)一起经厂区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心污水处理 厂。 | 经监测,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所排废水污染物均达标,满足**市《水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 3 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满足总量相关要求。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III型复合气瓶:本项目退火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收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瓶体修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固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时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刷漆过程在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缠绕过程在两个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由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预固化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 IV型复合气瓶:本项目1#生产线阀座准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厨全部收集,滚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瓶口打孔时采用集气罩收集,内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检测工作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均进入一套干式酸雾吸收器+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2#生产线阀座准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厨全部收集,滚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瓶口打孔时采用集气罩收集,内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检测工作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均进入一套干式酸雾吸收器+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喷砂设备为密闭设备,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滚塑机供热用低氮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预固化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固化工序中刷酚醛树脂在密闭的涂层固化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一套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胶辊清洗工序、自动配胶工序、纤维缠绕工序在两个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均位于生产车间房顶;本项目内胆退火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 实验室性能指标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房顶。 | 经监测,本项目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II时段限值要求。本项目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二甲苯)、缠绕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化(预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阀座准备工序、滚塑成型工序、内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刷酚醛树脂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实验室检测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II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2中“工业炉窑的第II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收口工序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机气态污染物)”的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喷砂工序、瓶体修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II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安置在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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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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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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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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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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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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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