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 ****关于**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1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
****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浔政报〔2025〕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9268公顷(水田1.1698公顷、旱地0.9214公顷、乔木林地0.2526公顷、农村道路0.0194公顷、坑塘水面0.6143公顷、沟渠0.8571公顷、田坎0.09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