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公司PVB三期、玻璃厂项目、柘皋光学膜二期、有机分厂6万吨项目冷冻站共计6套循环水处理服务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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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公司PVB三期、玻璃厂项目、柘皋光学膜二期、有机分厂6万吨项目冷冻站共计6套循环水处理服务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8/18 7:45:48

皖维公司PVB三期、玻璃厂项目、柘皋光学膜二期、有机分厂6万吨项目冷冻站共计6套循环水处理服务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皖维公司PVB三期、玻璃厂项目、柘皋光学膜二期、有机分厂6万吨项目冷冻站共计6套循环水处理服务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于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2025年08月18日 至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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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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