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 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197号)文件要求,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93人,项目资金共计76万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范围
(一)常规培育任务
1.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
2.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
3.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4.人参及特色农牧产品种养技术提升培训
(二)专题培育任务
5.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
6.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专题班
二、遴选培育机构条件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相关规定,遴选培育机构条件如下(对连续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和公益性培育机构,优先考虑):
(一)机构资质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4.无不良记录。
(二)教学条件
1.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2.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等;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其他可以展示培育机构工作能力的材料。
四、评审认定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围绕培训机构资质、教学条件、服务与管理等内容进行打分,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五、任务分配
根据培育任务和入选机构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合理分配培训任务,明确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和要求,签订培育服务合同。
六、监督管理
1. 加强过程监督:定期深入培训机构检查培训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培训规范开展。
2. 实行动态调整:对违反培训规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收回剩余培训资金,并重新遴选补充。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姓名:付涛、张士玉
联系电话:186****7679、133****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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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