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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精神,对第四批享受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情况。
承****服务中心: 031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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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附件: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企业名单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