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的《****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审批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科技园区基础设施,解决园区排水问题,同意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排水工程建设。
二、项目业主:****。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段)。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D300~D24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4.612公里;**钢筋混凝土箱涵1.544公里,箱涵断面5×1.5米、3.5×1.5米、2.5×1.5米、2×1.5米;**钢筋混凝土八字排出口圆管11个。
五、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121.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51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9.99万元,预备费1374.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步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北****改革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排水工程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设 计 |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
| 其 他 | √ | |||||||
|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5121.67万元,其中设计、**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备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北****改革局 2025年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