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的《****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污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污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城镇排水体系建设,解决城镇污水排放问题,原则同意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污水工程建设。
二、项目业主:****。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段)两侧。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段)沿道路两侧**DN400~DN800 HDPE中空壁缠绕污水管,总长约12060米。
五、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59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03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57.91万元,预备费为999.1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08.08万元。****政府专项债、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步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北****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污水工程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设 计 |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其 他 | ||||||||
|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1598.58万元,其中设计、**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北****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