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8月07日 发布了2025-JT01-F1082通勤通学班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在第五章招标公告中增加说明“驾驶人员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费用、驾驶人员工资(含社保)、税金、意外险等一切服务期间内发生的费用”;
2.将技术要求中“共需驾驶员13名,其中准驾车型为A的驾驶员7名,准驾车型为B的驾驶员6名,所持应聘岗位驾驶证取得时间不少于3年”修改为“共需驾驶员13名,其中准驾车型为A的驾驶员7名,准驾车型为B及以上的驾驶员6名,所持应聘岗位驾驶证取得时间不少于3年”,并将此项设置为★项,需提供驾驶员驾驶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3.将技术要求(四)管理保障要求中“8.供应商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85%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供应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最大限度给予采购单位优惠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修改为“8.供应商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驾驶技术、服务态度、准点守时、车内卫生、车容车貌、沟通协调等内容),满意度低于85%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供应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最大限度给予采购单位优惠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将商务要求中“供应商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85%(含)以上时采购单位支付当季度费用,如出具虚假发票、清单明细等,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本季度合同款项。”修改为“供应商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85%以上时采购单位支付当季度费用,满意度为85%以下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出具虚假发票、清单明细等,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本季度合同款项。”;
5.在商务要求-履约保证金中增加“每出现所列情况一次即处相应罚金”。
联系人:冯助理
联系电话:177****0650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