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巴里坤凌朔初一区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220kV****电站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巴里坤凌朔初一区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220kV****电站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
****
三、报告编制单位
**守正****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建站址位于****市**县三塘湖乡北部,本期**一区风机容量400MW。本期**2台250MVA主变,预留2台主变位置。本期**2回220kV出线间隔,一回通过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玫瑰泉750kV变电站220kV侧,另一回由三区**升压站引入,并考虑预留2回220kV送出间隔位置。本工程一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起于一区二区220kV升压汇集站,止于750kV****电站,**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36.04km。投资约7388.2万元。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报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工程周边区域及所属基层组织的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工程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