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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标书代写
二、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组织人事科,办公地址:**区通济街142号。
联系电话:0532-****262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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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