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 标 题:****关于**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3)〔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
桂政土批函(3)〔2025〕10号
****政府:
你市关于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农业农村局的国有农用地0.2903公顷(果园0.0258公顷、乔木林地0.0001公顷、灌木林地0.0980公顷、其他草地0.0197公顷、坑塘水面0.1467公顷),共计0.2903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你市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