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依据
****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的批复》冕府发[2020]67号,****政府2020年第44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在2020年7月15日县财经委会通过补贴方案。为促进农村客运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特制定本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现有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和城镇公交车,补贴险种为交强险。
三、补贴资金来源
本次农村客运保险补贴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拨款,资金总额为30万元。
四、补贴标准
按照车辆购买的交强险总额52.25%,计算公式为:补贴标准=实际购买交强险金额×52.25%。
经运输企业申请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总数为253辆,其中:冕******公司163辆、冕******公司36辆、冕****公司54辆,单车补贴计算公式为:
单车交强险购买金额×52.25%=单车补贴金额。
五、补贴兑付流程
申报:农村客运车辆、城镇公交车经营企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交强险保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车辆运营情况、保险购买情况等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公示:审核通过后,将拟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经营企业对公账户。
六、资金管理与监督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滞留,严禁虚列、套取、私分补贴资金等行为。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管理档案,妥善保存申报材料、审核记录、公示情况、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以备查验。
附件:1.客运公司2024年度保险补贴公示表
2.**公司2024年度保险补贴公示表
3.装运公司2024年度保险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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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