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价值评估工作,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则,将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名下2021-YPCR-27-B地块土地用途拟变更后价值开展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名下2021-YPCR-27-B号地块土地用途拟变更商业用地后的价值评估项目;
(二)地理位置:**县平溪街道安坪村;
(三)原土地性质:教育用地;
(四)拟变更性质:商业用地;
(五)评估目的:准确评估土地性质变更前后地价差异,为土地出让金补缴、项目成本核算等提供科学依据;
(六)评估内容:2021-YPCR-27-B号地块(面积:43936㎡)拟变更商业用地后的市场价值,包括变更前后地价差异分析;
(七)评估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二、报价方式及遴选标准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且已在******协会备案,资质证书处于许可的评估执业范围内并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
四、文件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提供服务单位的报价函(必须明确本次评估服务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年检合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及其他有关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失信执行承****公司及法人分别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7.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两份(密封装订),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7:00;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点:**省**市**县平溪街道红花路51号****经营部。
六、遴选方式
报名时对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真实性及合格性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我公司择期组织会议,****小组综合评定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有关事项
(一)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遴选相关的费用;
(二)本公告将在**县扶贫****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
(三)遴选结果将在**县扶贫****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中标机构需在公示结束后3****公司联系签订合同;
(四)严禁借用其他机构备案资格参与本次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本次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平溪街道红花路51号原人社局三楼
联系人:杨锐
电话:188****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