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5)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7-29
五、发布理由: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
六、发布事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现变更为:“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招标文件相同要求同步变更。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2025年08月19日。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2025年09月01日。标书代写
3.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3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址:**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9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3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9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现延期至: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3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地址:**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9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3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9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4.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更正公告为准。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B幢19楼
联 系 人:李永威
联系电话:159****5951/0571-****7669
电子邮箱:****@qq.com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湖墅南路米市巷10幢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78****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