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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县月亮岛街道银星村二环重建地401房 | 498,000.00元 | 93.77 |
合同包1(汉代**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区)考古调查勘探(第三期)协作委托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汉代**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区)考古调查勘探(第三期)协作委托服务项目 | 本项目计划对汉代**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区)在第一期、二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三期考古工作,工 作内容主要包括地表踏查、普通勘探、重点勘探。对马坡山-庙坡山墓地所在**区范围内64800平方米的区域进行考古调查 及普通勘探工作,重点勘探2000平方米。 | 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考古勘探工作规程》(20 17。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采购人的要求及评标因素等规定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协作工作,做好 人员、设备保障和技术服务。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协作工作,不得无故**工作时限。 3、成交供应商委派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 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采集和保护文物。 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泄露项目考古资料,所 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投标因素中关于《本项目技术力量配备情况表》内提供的人员组建专用于本项 目并将实际参加本项目的工作队伍,并按采购人要求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技术人员等服务 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 1、《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第三次修正) 3、《**省文物保护条例》(2014年修正) 4、《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 5、《考古勘探工作规程》(2017年试行) 具体要求:****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在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主 持下开展考古工作,根据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配备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及所需器材设备 | 498,000.00 |
曹栋洋(采购人代表)、王辉、董远成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747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合同包1(汉代**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区)考古调查勘探(第三期)协作委托服务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93.77 | 1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3.16 | 2 | 2 |
| **博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0.67 | 3 | 3 |
名称:****
地址:**市**区**路74号
联系方式:0731-****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伍家岭街道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A座11楼1105房
联系方式:158****90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杰夫、廖政、刘主
电话:158****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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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