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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4MABUEWKA72 | 建设单位法人:李寒果 |
| 陈万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罗武庄乡 |
| **州****电站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罗武庄乡 |
| 经度:100.79976 纬度: 25.151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8 |
| 楚环许准〔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8326 |
| 109475 | 运营单位名称:**临****公司 |
| ****0116MA49DUUH5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521470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4-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304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机规模240MW(交流侧),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选择2×120MVA。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规模240MW(交流侧),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选择2×120MV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太阳能光伏电子组件,将为斯能转化为电能,接入组串式逆器的输入端,逆变器的输出端龙入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升压至35kV,之后经集电送至220kV升压站后并入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太阳能光伏电子组件,将为斯能转化为电能,接入组串式逆器的输入端,逆变器的输出端龙入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升压至35kV,之后经集电送至220kV升压站后并入电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材料,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等,对于可能受噪声影响的周边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采取声学控制、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露天存放材料采用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减小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清运,妥善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 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制订和贯彻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升压站周边及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设备处理后仅用于站内绿化,不得外排。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仅用于植被恢复补充水,不得排入附近水体。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经过实际调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置了专职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认真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未发生水土流失。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和运输材料,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车辆等,对于可能受噪声影响的周边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采取了声学控制、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小了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没有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了篷布遮盖、露天存放材料采用了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减小了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道路低洼处铺路。生活垃圾设了垃圾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送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了施工场地植被恢复工作。 经过实际调查,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已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并制订和贯彻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验收阶段对升压站周边进行了电磁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规范了雨污分流系统,加强了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升压站围墙外围绿化浇水。根据验收监测,升压站内生活污水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擦洗废水自然蒸发,清洗设备废水用于植被恢复补充水,不排入附近水体,截至目前尚未擦洗过光伏板。加强了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设置危废贮存间并交由****处置。加强了环境风险防控,已经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升压站内设置了一座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 无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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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沿升压站四周、施工临时营场地周边设置了截排水沟(共1110m),各沟渠末端设置了沉淀池(共12座)。设置了1个1m3的隔油池、1个4m3的化粪池,一套处理能力4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 | 沿升压站四周、施工临时营场地周边设置了截排水沟(共1110m),各沟渠末端设置了沉淀池(共12座)。设置了1个1m3的隔油池、1个4m3的化粪池,一套处理能力4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 升压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出水口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氯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
| 1 | 一套油烟抽排及净化系统 | / | 一套油烟抽排及净化系统 | 未监测 |
| 1 | 阻尼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阻尼减振,隔声 | ****电站东、南、西、北厂界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光伏场区孔家山、下村两个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值。 |
| 1 |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送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2、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围绿化施肥。 3、废矿物油采用废油桶盛装,与废蓄电池等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废光伏组件收集后送一般固废仓库,委托厂家回收利用。 | 1、生活垃圾:设置了垃圾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送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2、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围绿化施肥。 3、废矿物油采用废油桶盛装,与废蓄电池等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废光伏组件收集后送至一般固废仓库,委托厂家回收利用。 |
| 1 |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尽量减小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 (2)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减小对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地表扰动。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乱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林业局,****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5)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复垦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6)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场地、弃渣场、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恢复性种植;复垦种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应采取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促进自然恢复。 (7)尽快开展农光互补工程设计,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选取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或草坪。 选取的农作物、植物应尽量采用当地的优良乡土物种,提高成活率,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农光互补工程应尽量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严禁抛荒土地和施工扰动作业面长期裸露。 2) 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3)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应上报移交林业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转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4)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原环评范围内虽有部分地块紧邻生态红线,但未提及相关保护措施。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原环评范围内虽有部分地块紧邻生态红线,但未提及相关保护措施。 |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2)已经在设计阶段最大化地优化了施工布局,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同时减小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前期因林草等政策变动,使原用地范围内的天然林、耕地不能使用,导致可使用的面积更少。由于地块面积不足,后续已按新文件要求,变更新增临时光伏方阵46.83hm2(超过原环评红线范围的9.26%),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 光伏场区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无硬化地面,施工时已控制作业面,减小了对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地表扰动。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已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未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置了专职人员对施工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及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了施工责任书,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乱砍乱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未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施工作业区外未有任何扰动。施工中严格管控施工用火,未发生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未发现有保护植物。 (5)工程建设开挖时,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复垦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6)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了临时设施,清理、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场地、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了恢复性种植;复垦种植为当地植物或农作物的种子,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采取了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了抚育管理,促进了自然恢复。 (7)施工后期在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分选取了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进行复耕。选取的农作物、植物均为当地的优良乡土物种,成活率较高,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农光互补工程基本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未造成抛荒土地和施工扰动作业面长期裸露。 2) 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了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周边粘贴了相关的标识标牌,加强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未发生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 (3)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鸟窝、幼鸟和鸟卵(蛋)。 (4)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了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定期进行机械维修保养,避免了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根据叠图,项目实际建设范围虽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但存在部分地块距离生态红线较近,经过调查,实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施工期优化了布置,项目施工营地、表土堆场、临时堆存区等临时工程选址及高噪声设备布置区均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且距离较远,施工期也未出现在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情况。 (2)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堆放装卸时及时遮盖,并采取密闭运输,减轻了粉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影响。 (3)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教育工作,未发现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的现象。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根据叠图,项目实际建设范围虽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但存在部分地块距离永久基本农田较近,经过调查,实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表土严格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 (2)对于临时占地区域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复耕)。 |
| 1 |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设置集油池1个,容积45m3的事故油池; 2)光伏场区各箱变配套设置事故油池。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1)升压站内在主变压器旁设置了1个集油坑和1个容积45m3的地埋式事故油池,通过排油管道连接,且做了防渗措施。 2)光伏场区每个箱变设置1个5.53m3的事故油池,且做了防渗措施。加强了环境风险防控,已经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升压站内设置了一座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 本项目施工人员分散租住在周边农户家中,未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人员分散租住在周边农户家中,未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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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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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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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尽量减小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 (2)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减小对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地表扰动。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乱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林业局,****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5)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复垦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6)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场地、弃渣场、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恢复性种植;复垦种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应采取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促进自然恢复。 (7)尽快开展农光互补工程设计,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选取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或草坪。 选取的农作物、植物应尽量采用当地的优良乡土物种,提高成活率,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农光互补工程应尽量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严禁抛荒土地和施工扰动作业面长期裸露。 2) 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3)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应上报移交林业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转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4)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原环评范围内虽有部分地块紧邻生态红线,但未提及相关保护措施。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原环评范围内虽有部分地块紧邻生态红线,但未提及相关保护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2)已经在设计阶段最大化地优化了施工布局,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同时减小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前期因林草等政策变动,使原用地范围内的天然林、耕地不能使用,导致可使用的面积更少。由于地块面积不足,后续已按新文件要求,变更新增临时光伏方阵46.83hm2(超过原环评红线范围的9.26%),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 光伏场区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无硬化地面,施工时已控制作业面,减小了对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地表扰动。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已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未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置了专职人员对施工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及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了施工责任书,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乱砍乱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未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施工作业区外未有任何扰动。施工中严格管控施工用火,未发生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未发现有保护植物。 (5)工程建设开挖时,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复垦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6)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了临时设施,清理、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场地、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了恢复性种植;复垦种植为当地植物或农作物的种子,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采取了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了抚育管理,促进了自然恢复。 (7)施工后期在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分选取了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进行复耕。选取的农作物、植物均为当地的优良乡土物种,成活率较高,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农光互补工程基本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未造成抛荒土地和施工扰动作业面长期裸露。 2) 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了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周边粘贴了相关的标识标牌,加强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未发生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 (3)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鸟窝、幼鸟和鸟卵(蛋)。 (4)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了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定期进行机械维修保养,避免了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根据叠图,项目实际建设范围虽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但存在部分地块距离生态红线较近,经过调查,实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施工期优化了布置,项目施工营地、表土堆场、临时堆存区等临时工程选址及高噪声设备布置区均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且距离较远,施工期也未出现在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情况。 (2)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堆放装卸时及时遮盖,并采取密闭运输,减轻了粉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影响。 (3)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教育工作,未发现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的现象。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根据叠图,项目实际建设范围虽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但存在部分地块距离永久基本农田较近,经过调查,实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表土严格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 (2)对于临时占地区域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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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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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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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