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企业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其中,**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验收批复中新增耕地180.9825亩。**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批复中新增耕地342.456亩。
1.6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
第二标段:**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标段
2.1 采购范围:**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服务,**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等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验收批复中新增耕地180.9825亩。**县静游镇等2乡镇峰岭底村等1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批复中新增耕地342.456亩(管护亩数为实际入库指标亩数)。
2.2管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县天池店乡、静游镇。
2.4服务要求: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与本采购项目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时间,下同),在**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25室 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采购人:****
地 址:****示范区唐槐产****基地1号楼6层16-1室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188****565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25室
联系人:郭心亮、张雨、张繁平
电 话:0351-****037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