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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吉****公司年产4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公司年产4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皖南大街以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053.42m2,设置1套JLB5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1套600****搅拌站,建设规模为年产环保型沥青混凝土40万吨(主产品)和水稳沙砾15万吨(副产品)。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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