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8-18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 目 名 称: **省**市**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 **县晃州镇
委 托 方: ****
承 接 方: ****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省**市**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准备文件; 1.4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 第二条 本合同乙方服务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阶段 规模 投资 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 1 **省**市**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测绘,可研,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项目概算等材料),实施方案,项目预算,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项目变更设计等及解密后的电子档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报批等) 财政资金3560.28万元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5〕35号)》等文件的要求及参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十四五规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规程》、《**省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工程区内1:10000地形图、项目区国土三调数据、项目区基本农田图斑数据等 1 满足设计 本合同签订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新晃县2025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 4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要求时间节点 2 新晃县2025年度农田建设项目报告、预算书、及相应电子档等。 4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要求时间节点 3 新晃县2025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可研、技施图册、建设项目CAD文档、奥维地图和会员账号等。 20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要求时间节点 4 新晃县2025年度农田建设监测系统录入、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图等。 2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要求时间节点 5 新晃县2025年度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 2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要求时间节点 6 施工前、建设中、建设后航拍影像和照片等。 2 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按省、市农业系统、业主要求时间节点 第五条按相关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设计费按中标金额计人民币 84万元(大写:捌拾肆万元整)。 项目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按项目总进度支付方式,拨付设计费用,****公司提交设计成果、通过设计评审、提供能达到施工要求的图纸和相关资料等内容后支付设计总费用的80%,完成项目变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结算审计等内容后支付设计总费用的20%,具体设计费用支付视县财政拨款情况支付设计费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 6.2.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设计****农业农村局批复设计的资料; 6.2.3 乙方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工作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劳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承担因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的相应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于乙方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尺寸与现场实际不符而造成工程浪费的、乙方应承担浪费部分的损失; 6.2.4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5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6.2.6 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修改,在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必要内容及时修改补充。 6.2.7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2.8 乙方负责办理“**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 6.2.9 施工期间要求乙方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格田划分、渠道纵坡测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6.2.10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的设计图纸; 6.2.11 乙方配合甲方报建和竣工验收等。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工程设计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通过变更审批程序,乙方无条件按变更设计的相关规定配合甲方进行。 7.2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驻工程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需无条件进行配合。 7.3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担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项目****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局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6 本合同款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7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7.8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承接方单位名称: (公章)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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