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版)、《****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博办发〔2017〕2号)的要求,现将博****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1、项目名称:博****中心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县西北方向城市边缘,北外环**侧,******粮库东侧)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903平方米,其中6666平方米已取得不动产证,现拟征收土地13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93.2平方米,**一栋二层框架结构的博****中心综合业务区,气象观测区、室外科谱区;绿地率61.8%,容积率0.07。
5、项目总投资:经测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593.57万元。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3)项目施工或运营期间可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团体或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3、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9****9936
评估单位:****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43-****31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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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