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
2.2 项目地点:****辖内指定营业网点。
2.4 服务期限:3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预算:3年共计100万元(含税)。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 ****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4 ****银行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5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6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7 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时间提供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8 人员要求:现场管理人员至少4人,具备以下条件:
3.8.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8.2 具有丰富的现金管理经验;
3.8.3 100%从公司调派,并与公司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关系;所有员工不得有“两劳”释放人员和流窜犯;
3.8.4 服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银行颁发或认可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反假货币继续教育。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相关失信记录。
3.11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14楼1413室(**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3室)持以下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银行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外还需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9:30时,地点为****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
保证金数额:20000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35号
联系人:李萍
电话:0731-****19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丹、彭容、周扬帆
电话:0731-****5411
地址:**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