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华侨中学学生食堂(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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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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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25年8月18日就****学生食堂(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为资格招标,不设采购预算限额。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吴友富

地址:**县**镇环**路尖公山银霞路仓库

六、1.中标标的名称:****学生食堂(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采购。

2.采购数量:三年。

3.服务要求: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经营期间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经营不善、师生评价差、用餐管理不得力情况的,学校有权根据考核机制与中标人终止合同或不续签合同,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评审日期:2025年8月18日

评审地点:****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

主任林志亮,成员林孝添、余世大、陈家松、刘雄辉。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得分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1

****

40.00

56.40

96.40

1

2

******公司

20.00

51.00

71.00

4

3

**欣****公司

38.00

54.40

92.40

2

4

**市尚****公司

不通过资格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9页 附件1 资格审查表中第4点:“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5

**市****公司

36.00

52.80

88.80

3

备注:综合得分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点:**县**镇象鼻山下

采购联系人:钟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8-****036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省**市**区绿茵路**大厦2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55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557

E-mail:****@163.com

****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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