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编号********水厂图纸及招标文件第1.10.6条、第3.1.1条作以下澄清说明:
1、****水厂项目取水、配水图纸,见附件。
2、招标文件中第1.10.6条,投标****水厂主体设备应为自主生产或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的厂家设计、加工及生产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生产****公司抬头、定位、人员,提供完税证明)、****水厂控制软件著作证书、提供设备出厂一键扫码质量检测报告等),若主体设备为两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视为转包,其投标将被否决。主体设备为:一体化设备、控制柜、泵组、****泵站。
3、第3.1.1条资质要求不变: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望周知。
****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18日
|
1
|
01四塘镇取水工程-****0515.pdf
|
|
下载 预览
|
|
2
|
03四塘镇配水管网工程-****0515.pdf
|
|
下载 预览
|
|
3
|
****水厂项目图纸及澄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遗.docx
|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