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 让 年 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 P(2023) 26-1 |
****办事处****大队,**北站片区**路以北、站西路以东 |
34039 |
零售商业 |
≤1.0 |
≤50% |
≥20% |
40 |
7900 |
7900 |
50 |
||
| P(2023) 26-2 |
****办事处****大队,**北站片区**路以北、站东路以西 |
31855 |
零售商业 |
≤1.0 |
≥50% |
≤20% |
40 |
7400 |
7400 |
50 |
||
一、本宗地性质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为其中主要用途)。根据川城规土地出让2025-013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9月08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9月08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8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09月08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凡在**市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七、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上午10时,地点****交易中心四楼一号会议室。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9599 0712-****090
账户名: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 711********8010009266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 578****48964
****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