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长安弄曹宅、刘宅、马家港温宅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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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弄曹宅、刘宅、马家港温宅提升工程答疑文件

各竞包单位:

****的**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弄曹宅、刘宅、马家港温宅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的发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如下:

问: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我单位符合招标要求,已按要求缴纳报名费150元,现答疑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是否合理我单位已缴纳的报名费是否可以退回

答:本项目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报名费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72-****070),按流程要求办理。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文件有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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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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