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公司****公司化隆****加油站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227号
联系电话:0972-****0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中国石****公司****公司化隆****加油站
化隆县群科新区甲东环路与新区大道交汇处
中国石****公司****公司
**惠宁****公司
项目位于化隆县群科新区甲东环路与新区大道交汇处,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3万元。原项目于2016年5月取得《关于中国石油化隆****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2016〕100 号)文件,批复**30m3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2座,**四枪柴油加油机1台、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加油枪6把),**加油棚1座。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50m3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2座,**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共12把),**加油棚1座。加油站储油量由90m3变为150m3,实际建设储存规模比环评批复的储存规模大66.7%,属重大变动。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加油区地面初期雨水经环保沟收集后进入水封井,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油站卸油、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收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东南侧、东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西南侧、西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油罐清洗产生废油渣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直接带走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含油废抹布、吸油毡规范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