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隆县雄县乡支扎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青海-海东-化隆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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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化隆县**乡支扎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公司****公司化隆****加油站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227号

联系电话:0972-****0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中国石****公司****公司化隆****加油站

化隆县群科新区甲东环路与新区大道交汇处

中国石****公司****公司

**惠宁****公司

项目位于化隆县群科新区甲东环路与新区大道交汇处,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3万元。原项目于2016年5月取得《关于中国石油化隆****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2016〕100 号)文件,批复**30m3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2座,**四枪柴油加油机1台、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加油枪6把),**加油棚1座。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50m3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2座,**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共12把),**加油棚1座。加油站储油量由90m3变为150m3,实际建设储存规模比环评批复的储存规模大66.7%,属重大变动。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加油区地面初期雨水经环保沟收集后进入水封井,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油站卸油、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收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东南侧、东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西南侧、西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油罐清洗产生废油渣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直接带走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含油废抹布、吸油毡规范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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