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及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对****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及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及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
2.预算金额:45.60(万元)其中第一包:22.00万元;第二包:23.60万元
3.最高限价:45.60(万元)其中第一包:22.00万元;第二包:23.60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工作。
5.磋商内容: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污染源调查取证。(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 第一包 |
1 |
便携式核素识别仪 |
1 |
台 |
22.00 |
| 2 |
环境级X.y辐射剂量率仪 |
3 |
台 |
||
| 3 |
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
6 |
台 |
||
| 第二包 |
4 |
污染源调查取证 |
1 |
项 |
23.60 |
6.其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含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公告中所要求的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以PDF彩色扫描件的形式发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导致投标登记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路83号(12楼1207、1208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路83号(12楼1207、1208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俞鉴 王飞虎
联系电话:0931-****393 0931-****352
地址:**市**区九州大道111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6202
地址:**市**区**路83号(12楼1207、1208室)
****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