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审批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5-08-15 15:38:44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康征补安置〔2025〕2号

根据G4218线康新高速****互通至G318、S434干线公路连接线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岔路村部分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市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G4218线康新高速****互通至G318、S434干线公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于2025年8月1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地点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市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G4218线康新高速****互通至G318、S434干线公路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G4218线康新高速****互通至G318、S434干线公路连接线工程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依法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确定。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市******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合计2.3590公顷。其中,农用地1.5740公顷、建设用地0.785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本次拟征收**市榆****委员会所有的集体土地,合计0.7530公顷。其中,农用地0.7158公顷、建设用地0.037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4218线康新高速****互通至G318、S434干线公路连接线工程建设使用,主要用途为:公路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岔路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3700元/亩(耕地按两倍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16850元/亩。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生活补助。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支付给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所有权人。

四、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人员安置

本次征地共涉及安置人员27人,其中,**市**街道两岔路村安置对象人数为21人,拟通过社保安置21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安置对象人数为6人,拟通过社保方式安置6人。

(二)农村村民住宅安置。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五、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养老保障按《******保障厅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及征收土地涉及的村公示栏予以张贴。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在公告有效期内向****规划局申请听证。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