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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市**区乡村**特色带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满政函〔2025〕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我区文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农事研学、文旅休闲为核心,推动乡村**旅游开发,促进区域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局同意建设**市**区乡村**特色带农文旅融合项目。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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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市**区乡村**特色带农文旅融合项目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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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区那满镇**村、三同村、新立村。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栋220平方米的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研学房,配套建设竹篱围墙、挡土墙、沿途旅游标识路牌及文创等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粤桂协作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