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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乡村**战略,加快种养结构调整,提升奶畜养殖设施装备和草畜配套水平,****基地,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1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实施粮改饲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县辖区****养殖场(户)、企业、******社等2025年当季青贮量超过100吨的单个主体 ,按照青贮饲草补助不超过45元/吨(以全县实际验收量测算具体补助标准,单个主体青贮量不足100吨的不补助);在确保粮改饲面积、收贮量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支持青贮窖改扩建(砖混或混凝土结构),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全县总补助资金不超过27万元。资金兑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待项目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实际青贮数量测算补助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
二、资金支持环节
****养殖场、企业种植的全株玉米饲草制作青贮饲草,可适当用于改扩建标准化青贮窖。
三、申报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31日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月5日
请符合条件、****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等持响应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复印件等)到淳****控制中心报名。标书代写
兑付补助资金时,各实施主体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青贮窖,青贮玉米收获、青贮、储藏等关键环节的影像资料;
2、有与种植户签订的收购协议,并注明面积及收购量;
3、有项目实施期间青贮窖建设、收割和青贮等资金使用的台账;
4、青贮完成后所有的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符合要求。
联系人:强静 联系电话:029-****8523
183****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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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