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寿宁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寿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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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5-00103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25〕21号
发布机构: ****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5-08-07
标 题: ****委员会关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委员会关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5〕21号
2025-08-18 17:52


****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kV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寿发改综合〔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5年6月18-19日,我委委托****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询评审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5〕11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次)和《****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6号)会议精神,****公司已出具《关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供电方案的复函》(宁电函〔2024〕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完善**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电力设施的需要,它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工业集中区供电可靠性,对满足进驻企业用电负荷需求,优化投资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关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汽摩配产业园配套电力线路工程35千伏项目建设线路规划意见的复函》(寿自然资函〔2025〕75号)意见为准。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电缆1.5公里。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项目招投标: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自然**、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十一、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