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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贵人社规〔2021〕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拟拨付2025年覃****基地入驻企业7月场地、水电和物业费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止。
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区人社局。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区**街道**大道1号区人社局409办公室。邮编:537100,举报电话:****029。
附:1.2025年**市覃****基地入驻企业7月场地、水电和物业费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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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