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出售单位”)现有一批含泥碎石及骨料加工水洗后产生的废泥,拟对外出售,现发出公开竞价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出售产品及出售量
1、含泥碎石,出售量:4万吨。
出售单位现有一批含泥碎石,分两处堆放,各有约2万吨。
2、废泥,出售量:3万吨。
出售单位骨料加工水洗后产生废泥,已经全部转堆进行晾晒凝结,目前可以成团装车转运。
以上产品,最终实际出售数量以出售产品所在项目的地磅的称量值为准。
二、转运期限、转运方式及铲装管理
1、转运期限:自竞价成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泥碎石及废泥转运工作。
2、转运方式:含泥碎石竞得人自行安排车辆至指定地点提货,出售单位负责将含泥碎石装车,此后含泥碎石转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废泥竞得人自行安排车辆至指定地点提货,出售单位不负责装车,废泥搬、装、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3、勾铲装管理
勾铲装过程执行以下规定:含泥碎石只能由出售单位安排机械设备勾装,不允许竞得人使用设备在现场挑选勾装;废泥只能勾装废泥归堆处水平地面以上部分,不得勾挖水平地面以下的土壤。
三、出售底价
1、含泥碎石,19元/吨;
2、废泥,0.1元/吨。
以上出售产品价格均包含13%的增值税发票,未达对应碎石产品最低含税价的为无效报价(一人或一单位可单独竞买单个产品或多个产品)。
四、保证金
竞买人于2025年8月19日至8月27日下午5点前向出售单位交纳保证金(其中含泥碎石8万元,废泥1000元),逾期未交纳视为放弃参加竞价。未竞价成功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还,竞价成功竞买保证金将转为转运保证金,待转运结束后无息退还;若竞价成交者在竞价成交日起7日内未能与出售单位签订买卖协议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收款指定账户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9014 1201 0124 7324 827
注:竞买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时备注:缴纳竞买****含泥碎石/废泥产品保证金。
五、价款结算方式
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出售单位签订购销协议,签订购销协议当天竞得人缴纳竞得产品数量相应的价款,随后即可开展转运,最终转运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转运完成后,缴纳价款若有剩余的,由出售单位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和转运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竞价方式
(一)本****集团招标平台、****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竞买人请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5点前至出售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地址:****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2楼1209办公室,联系人:蒋莹金,联系电话:177****4704。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单位须提交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办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2)个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保证金交纳凭证。
(二)若某种产品公示结束只有1人报名竞买,则确定其按出售底价为竞得人,若有2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报名,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如下:
竞买人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点****集团(**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1楼会议室)集中,早上9:30开始竞价。
(三)以现场竞价(增价选取)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0.1元/吨及其整数倍。
竞买人须准时到场签到,领取竞选号牌进场后,根据主持人宣布按序号顺序报价,竞买人报价后主持人叫价三次后无再报价的,即确定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为竞得人,并当场签订竞选成功现场确认书。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产品为出售单位现有堆料,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意向含泥碎石/废泥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申请人报名成功即视为认可竞买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竞买产品质量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产品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2、转运期间,所有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遗漏。若因货物转运等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道路损坏、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受到的处罚、对外赔偿事项等责任和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应在转运期限内将竞得产品转运完毕,如未在转运期限内未能转运完需求数量的,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出售单位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广****集团****监察室。
地址:****市**区南苑街98号荷田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775-****285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