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166号关于新疆肯斯瓦特冰川水有限公司日产300方纯净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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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166号 关于**肯****公司日产300方纯净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7-29 19:35:08

昌州环评〔2025〕166号

关于**肯****公司日产300方纯净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肯****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肯****公司日产300方纯净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州**县**数字农业智能装备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15′4.231″,北纬44°17′14.138″,占地面积4000m2。项目为**项目,租用**县**数字农业智能装备产业园内2座标准化厂房,**1条日产300方(年产9万方)纯净水生产线,1条循环桶灌装线(100万瓶/年)、1条一次性桶灌装线(90万瓶/年)、1条瓶装水灌装线(4500万瓶/年),并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备设施。其中瓶装水罐装线和一次性桶灌装线包含吹瓶工序,循环桶灌装线不含吹瓶工序,循环桶从外购买。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1.9%。

根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玛环审〔2025〕7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每台吹瓶机上方设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有组织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厂内VOCs执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GB37822—2019)限值要求。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为瓶、盖、生产设备的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水过滤工序的过滤滤材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部令23号〉)的要求。危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VOCs0.115t/a。项目位于不达标区,污染物削减量实行倍量替代,污染物倍量替代量为VOCs0.23t/a,均出自**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减排量(见附件)。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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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替代量(t/a)

污染物替代源

替代源基本情况

原有削减量(t/a)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VOCs

0.23

**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

2022年完成

40.344

15.4538

15.2238

(说明:**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原有VOCs削减量40.334吨,上一次替代新****公司年产30.6万吨饮用天然水配套瓶胚注塑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后VOCs剩余15.4538吨,本次替代后VOCs剩余15.2238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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