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儋州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27 16:2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21 17:30

本**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编号: **** ),****委员会评审,确定 **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的中标候选人, 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评标结果
1 ****集团有限公司 ****8534.77 合格 365 93.86
2 ****集团有限公司 ****5382.02 合格 365 93.51
3 ****集团有限公司 ****0465.02 合格 365 90.69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集团有限公司 李**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粤144********04008
2 ****集团有限公司 许家明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赣136********00690;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赣136********00690
3 ****集团有限公司 白志强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赣136********1337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2 ****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3 ****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情况说明

致各投标单位:

****作为**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编号:****)的招标人,委托由****代理招标。于2025年06月27日在儋****服务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工作,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并作出了推荐。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收到其****一中****集团****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李迎君(一级建造师证书号:桂145********03201)在投标时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企业诚信第三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施工/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规定。经我司经核验,****集团****公司仅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提供材料不完整,未响应澄清要求,未能提****公司项目经理李迎君(注册证书编号: 桂145********03201)在化龙镇HL18BJ-03草堂立交东侧地块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变更书面资料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

于2025年7月7日我公司研究****集团****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由********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于2025年7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

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核查发现****建设厅于2025年7月9日网上公示《关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建质罚〔2025〕48号),****建设厅决定对****处以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9月5日)。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鉴于该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7月8日生效,****公司项目拟签订合同及施工的关键时段,****已完全丧失签订并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法定资格和能力。鉴于上述处罚发生在****公司项目中标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且处罚期覆盖本项目拟定的合同签订及关键施工时段,该企业目前已完全丧失签订并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法定资格和能力。

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合法性,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函告**市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办公室《关于**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调查情况说明的函》,根据《关于**市东成镇长坡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调查情况说明的复函》儋发改函〔2025〕131号,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有关行政部门函告,由我司研究决定,****一中****集团****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由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第三中标****集团****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由总得分排名第四名****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五名****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特此说明

****

2025年8月18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水务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那****花园B15栋商铺5楼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98 2332 29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心****花园小区B9号复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9679

电子邮件: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