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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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1********84003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高新审投准[2022]59号、津高新审投审[2024]3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1200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00000元,银行投资****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200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2.67%,银行投资50.66%,自筹及其他资金36.67%,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163494.8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3123.7平方米,主要建设自持长租房、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社会停车楼、产业科研研发楼等,总建筑面积16349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2494.8平方米,其中自持长租房建筑面积51156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9578.8平方米,社会停车楼建筑面积18650平方米,产业科研研发楼建筑面积531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62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科技园,四至范围为:****西路、南至**道、西至西中环快速、北至**大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精装修工程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天****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天****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面积约65000平方米,包含总承包单位工作界面以外全部精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预算金额:96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委员会,****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书代写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8月25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 标书代写
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永海,易文权
办公地址:**市**新区****园区**西路 577 号,**市**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邮政编码:300450,510000
联系人:张琦,左鹏
电话:186****1408,185****8787
传真:022-****5357,-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于浩鹏
办公地址:**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晓宁、高睿、王婧伊、刘娟
电话:131****6371
传真:****1718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开发区****管理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工程局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邓永海,易文权
电话:186****1408,185****8787
传真:022-****5357,-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园区**西路 577 号,**市**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开发区****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朱源、张梦男
电话: ****5792
传真: /
电子邮箱: ****@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新区**西路与**道**海洋建设大厦3层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