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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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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仓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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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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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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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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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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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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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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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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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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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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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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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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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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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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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仓区改造工程 (不含码头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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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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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0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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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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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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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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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仓区改造工程 (不含码头工程)监理 答疑澄清文件一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19.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这里的认定顺序不合理,总监变更过的应该以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总监名字为准,怎么能把合同放在第一认定顺序呢。 回复:以总监业绩认定顺序调整为:(1)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监理合同;(5)其它材料。 2、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九:投标诚信函》中第6点为:“□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 (适用于招标公告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根据招标公告第3.9条要求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请问是否在6前面的□中打钩《格式九:投标诚信函》中第8点为“8.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第.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2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请问《格式九:投标诚信函》中第8点中的日期是否需要修改,以哪个为准标书代写 回复:以修改调整后的格式为准。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九:投标诚信函》第6点修改为“√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 (适用于招标公告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九:投标诚信函》第8点修改为“8.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自 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不变。 ****集团****公司 **** 202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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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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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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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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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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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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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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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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