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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650
传真:0913-****352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县古徵街七******
邮编:715299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县庄头镇璞地村 | ******公司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县庄头镇璞地村,占地面积约15亩,拟建设原料堆库、炉渣处理车间、产品库房、综合办公楼。年处理**县、**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15万吨,主要产品为环保砂、碎铁颗粒和有色金属。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0.7%。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报告表类项目未涉及公众参与。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