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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47号)、《**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委发布《****关于**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基地场资格重新审定的通知》申报情况,****财政局和商务局对期满重新申报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单位的企业开展资格现场审查工作。审查小组根据《**市****基地场现场审查表》及《**市****基地场现场审查报告》的结论,拟将符合条件的3家生猪养殖企业继续作为**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重新认定合格企业名单:
******公司、富川****公司、****猪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077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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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