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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5〕13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研究,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8月18日—8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书面材料要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写明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波,0871-****0893;张磊,0871-****6053。
地址:**省**市**路542号**省科技厅507室。
邮编:650051。
附件:**省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
**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省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