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顺花炮万载县罗城分公司花炮制作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万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有效性:
生成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环境局
关于德顺****公司花炮制作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顺****公司花炮制作建设项目(一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751(环评股)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336100)

项目名称

德顺****公司花炮制作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县罗城镇藏溪村老屋场组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省**市**县罗城镇藏溪村老屋场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2′53.865″,北纬28°18′51.476″,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3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5%。本项目备案用地面积为476亩,一期用地面积约120亩(8004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模压线工房建设和机械串引车间等主体工程;空盆中转库和引盆中转库等仓储工程;综合楼等辅助工程;供热、给排水、供电和消防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环保工程。主要以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重钙粉、木薯粉、木纤维、导热油、硬脂酸、碳酸钠、尿素、生物酶菌种和柴油等为原辅料,经混料搅拌、分料、模压成型、机械串引和检验入库等工序生产模压花炮外筒。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80万箱模压外筒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混料粉尘、模压废气、导热油锅炉烟气、重钙粉储罐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回用于模压外筒生产;混料粉尘经封闭式车间内沉降,洒水降尘,收集后回用于模压外筒生产;模压废气通过采用生物酶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炉内脱硝设施(SNCR)+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塔(脱硫塔湿法脱硫)进行脱硝脱硫除尘处理,净化后的锅炉废气由40m烟囱高空排放。燃料堆场粉尘通过设置燃料挡墙、定期地面洒水、并对燃料设置帘布遮盖以此控制堆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重钙粉储罐废气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仓顶部排气口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于屋顶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TVOC(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的导热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采用SNCR工艺脱硝,烟气中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同时满足《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中要求氨控制逃逸浓度低于2.28mg/m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模压废气和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一水作标准,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浇灌。模压废气处理设施用水经喷淋设施配备的循环水池沉淀清渣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锅炉烟气脱硫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装卸、运输、储存及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放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