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利南华商业广场项目(1-7#楼及地下车库不含超市部分)消防整治项目一期2、3、4号楼(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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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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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1-7#****超市部分)消防整治项目一期2、3、4号楼(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8-18 19:14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60,000元 人民币
6,557,043.18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3招标代理费调整为: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为以中标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具体费率为:100万元以下1%、100-500万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5000-10000万元0.2%,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2.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调整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为合同值的10%;月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0%;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付至审定值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责任缺陷期满付清,最终以国家相关工程款规定支付,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19
信息变更
鹏利南华商业广场项目(1-7#楼及地下车库不含超市部分)消防整治项目一期2、3、4号楼(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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