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厅《关于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61号)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
二、项目名称
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各项政策规定。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育经验,具有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4.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和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基地。
7.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8.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四、遴选程序
1.****政府网站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育机构;
4.将认**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育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主体)于2025年8月25日18﹕00前将培育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上报****社会事业促进股。地址:汉**龙阳中路168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丹,电话:135****2732,邮箱:****@qq.com 。
六、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育机构(主体)需报送下列资料:
1.高****公司简介、《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育方案等;
2.培育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3.有关证明材料(培育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育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七、发布媒介
****政府网站。
附件: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docx
****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