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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七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带量
采购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十六省(区、兵团)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相关企业申请材料,同意企业变更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标书代写
附件:十七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信息变更情况
****办公室
(****代章)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