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屠宰30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屠宰30万头生猪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省**市**县莲子镇镇莲子镇村纬三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20000平方米,在现有空车间内进行生产线建设,空地上建设污水处理车间、冷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购置1条全自动生产线,1套污水处理设备,采用自动化屠宰工艺,年屠宰生猪30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莲子镇镇莲子镇村纬三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联系人:路总联系电话:182****5187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华清北街69号盛和商务楼2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kroNh3Vbw0PJorMjA9cg9Apwd=hky3 提取码: hky3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地址为**省**市**县莲子镇镇莲子镇村纬三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办公室。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议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2024年8月24日,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