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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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中的文艺先锋--抗战时期文艺界**历史名人展”虚拟展览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8-19 09:24
采购编号: ****
其他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
1.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8年8月12日。
2.采购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同时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乙方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远**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产品故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在项目正式运转后,对整个项目提供维护服务,保证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对所有项目成品的调优、升级、维护和故障排除,并根据业务发展和相关政策的改变对现有成品调整。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原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乙方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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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婵娟
023-****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