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吴江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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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国家乡村**示**创建方案编制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10: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周静,赵国庆
总成交金额 ¥69.4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致阳
项目联系电话 0512-****766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1000号**大厦B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013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仲英大道1038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致阳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国家乡村**示**创建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 121********83600XX **市**区麦子店街41号 100(均分制) 694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国家乡村**示**创建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范围。

服务要求: 按照2025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国家乡村**示**创建项目申报工作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6****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编制《**省**区**区国家乡村**示**创建方案》(2025年—2027年),作为我区申报国家乡村**示**材料。

服务时间:预计2025年10月前完成编制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周静、赵国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1000号**大厦B6楼

联系人:沈宇力

联系电话:0512-****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仲英大道1038号5楼

联系人:潘致阳

联系电话:0512-****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致阳

电话:0512-****7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19
中标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吴江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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