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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报来《**市****公司关于要****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周边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安畲司〔202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58号****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周边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安发改审批〔2024〕28号****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周边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园区的发展规划,提升项目整体效益,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同意项目原建设内容由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镇入口建筑平改坡及周边环境改善提升;国道G353两侧建筑整治提升,沿线电力管线进行缆化下地2372米;提升改造和谐路路面、福源新村人行道;****广场1****停车场等);整治提升穆阳溪右岸人居环境条件、风情街两侧立面、**路路口至联虹大桥两侧立面、榕坊路两侧立面;新增污水管网长8510米。调整为本工程****园区入口及周边环境提升;****园区路网—郑寀路,对沿线电力管线进行缆化下地,改造长2372米;提升改造和谐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园区周边环境、园区路网—小微园区1路、**路路口至联虹大桥段、榕坊路;新增污水管网长8510米。
其他事项仍按安发改审批〔2023〕58号、安发改审批〔2024〕28号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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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