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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8-19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唐庄镇金松大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4057.0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闫银凤 |
| 联系人 | 何振楠 | 联系电话 | 134****956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 | 环保投资(万元) | 2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8-1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提高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淘汰低效设施,将现有UV光氧 活性炭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装置,延用现有废气排放口,不新增废气排放口。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设施运维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 承诺:**** 闫银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银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9。 | |||